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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申领卫生许可证须提交材料

饮食服务业(含食堂)申领卫生许可证须提交材料

食品批发、零售企业申领卫生许可证须提交材料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申领卫生许可证须提交材料 

 

 

    

饮食服务业(含食堂)申领卫生许可证须提交材料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职务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

2、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3、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复印件,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提供《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认可书》;

4、要名称字号的:单位名称证明(工商部门出具的名称预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学校食堂:社会办学机构许可证复印件)。有并联审批通知书的同时提供并联审批通知书;

5、经营场所平面布局图;

6、加工用水的水源、水质资料;

7、卫生设施清单及生产经营项目;

8、卫生管理组织、卫生制度及从业人员名单;

9、代办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0、变更、换证、注销:原卫生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注:1、以上材料使用A4纸张。

2、房产证明上的使用权拥有者的姓名与业主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并与实际相符。

3、学校食堂:申请表上主管部门意见栏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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